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 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的办理条件 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